政务微信|官方微博|政务微博|政务邮箱|ENGLISH|繁体中文|无障碍浏览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文件解读
文件解读
《锦州市推进“厕所革命”实施方案(2018—2020年)》文件解读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19日  编辑:徐莫斯  来源: 字体:  

  一、文件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厕所革命”有关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扎实推进“厕所革命”各项工作,根据《辽宁省推进“厕所革命”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总体部署,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文件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主要分为总体要求、主要任务、保障措施三个方面。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持之以恒落实新发展理念和“四个着力”、“三个推进”,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厕所革命”两次批示精神,把“厕所革命”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具体举措,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生态工程、文明工程来抓,以提升厕所服务品质为手段,以方便群众如厕为目的,建立政府推动、部门协作、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工作机制,全面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助力辽宁振兴发展。

  2、基本原则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规划引导,科学布局;建管并重,提升服务;注重实用,力戒豪华;政府推动,全民参与。

  3、主要目标

  到2020年,通过新建一批、改造一批、提升一批、开放一批,基本实现“数量充足、布局合理、管理规范、文明如厕”的目标。

  (1)城镇公厕。到2020年底,全市城镇计划三年共新建改造公厕585座、新增内厕开放189座。

  (2)旅游厕所。到2020年底,全市计划新建和改扩建旅游厕

  所272座,其中新建247座、改扩建25座。

  (3)农村户厕。到2020年,凌河区、古塔区、滨海新区基本完成农村户用厕所无害化改造;凌海市、北镇市、黑山县、义县、太和区、松山新区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左右,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大幅提高。

  (二)主要任务

  1、推进城镇公厕建设

  2、提升旅游厕所品质

  3、抓好农村户厕改造

  (三)保障措施

  1、建立组织,统筹推进

  2、分工负责、紧密合作

  3、广开渠道、筹集资金

  4、政策支持、强化保障

  5、强化督导、严格考核

  6、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原文链接: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锦州市推进厕所革命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锦政办发〔2018〕107号

站点地图 |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意见反馈

主办单位:锦州市人民政府地址:锦州市市府路68号联系方式:12345

法律顾问:辽宁永字律师事务所辽ICP备05012121号网站标识码:2107000053

辽公网安备 21071102000154号技术支持:北京中科汇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