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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解读
《关于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指导意见》的文件解读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09日  编辑:徐莫斯  来源: 字体:  

  《关于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指导意见》的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背景目的

  基本公共服务是由政府主导、保障全体公民生存和发展基本需要、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公共服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指全体公民都能公平可及地获得大致均等的基本公共服务,其核心是促进机会均等,重点是保障人民群众得到基本公共服务的机会。

  《关于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指导意见》主要是依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十三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的通知》(辽政发〔2017〕56号)和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要求,由市发改委会同市教育局等部门,结合我市实际,依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编制的。其目的就是贯彻落实省政府文件精神,全面推进我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

  二、关于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共分四部分:

  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提出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目标是即到2020年,使学有所教、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等不断取得新成效,建成与高水平全面小康社会目标相衔接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在各个领域达到省基本公共服务标准。

  第二部分为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提出了基本公共教育等8个领域的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1)基本公共教育领域。紧紧抓住促进公平和提高质量两大任务,加快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高基础教育水平,健全教育资助体系,保障所有适龄儿童、青少年平等接受教育。该领域共有免费义务教育等8个服务项目。(2)基本劳动就业创业领域。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大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紧紧围绕就业创业、职业培训和劳动权益保护三大任务,加强就业公共服务能力建设。该领域共有基本公共就业等10个服务项目。(3)基本社会保险领域。构建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社会保险制度,实现人人享有社会保障。该领域共有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7个服务项目。(4)基本医疗卫生领域。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健康锦州相适应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更加完善的生育政策,城乡居民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健康管理普及化、健康服务多元化。该领域共有居民健康档案等21个服务项目。(5)基本社会服务领域。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积极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加强社会事务管理,抓好优抚安置制度。该领域共有最低生活保障等13个服务项目。(6)基本住房保障领域。实施以城镇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和公共租赁住房并举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制度,逐步建立由棚改安置房及货币化安置和公共租赁住房及租赁补贴等住房保障体系,多层次、多渠道满足各类困难群体的住房需求。该领域共有公共租赁住房等3个服务项目。(7)基本公共文化体育服务领域。增强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建成全面覆盖、互联互通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以及覆盖城乡、便捷高效、保基本、促公平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该领域共有读书看报等12个服务项目。(8)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领域。进一步健全残疾人权益保障制度和公共服务体系,全面改善残疾人生产生活状况,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该领域共有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等11个服务项目。

  第三部分为组织实施。明确责任,强化资金保障和加强监测评估。

  第四部分为附件即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共85个服务项目,明确了服务对象、服务内容和保障标准、支出责任及主责单位。

  本指导意见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以市政府文件印发落实。

  文件链接: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指导意见 锦政发〔2018〕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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