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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长信箱
标 题:关于太和区富华逸墅小区住户取暖费报停的问题
内 容:  我是太和区富华逸墅户主,我家房子于2016年办理入住手续,当年交付了2016-2017年的取暖费,今年又交付了2017-2018年的取暖费。按照规定,交付满两年的新房第三年可以报停,我今年去办理报停手续时,二热电说富华逸墅没给他们钱,不给我办。马上就要到报停截止日期了,如果再没人管这事,后续还要产生不少费用。请相关部门帮老百姓解决一下。
咨询时间:2018-09-19 09:48:03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回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对《市长信箱》栏目的信任,收到您的来信后,我们按照有关规定,将来信转交锦州市太和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办理,锦州市太和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对此信办理情况反馈如下:
  经查诉求人反映情况属实。物业公司与供暖公司已达成一致,今年取暖费仍由物业公司代为收取,目前已开始供暖。诉求人可以报停供暖,目前该诉求人已经停止供暖。
  再次感谢您的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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