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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长信箱
标 题:关于咨询北镇市居民办理失业续保的问题
内 容:我于2018年11月7日去办理失业续保问题,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被告知户口本首页是“居民户口”或“市民户口”的,户口本本人页是“居民户口”或“市民户口”的,以上任意一种情况都需要到派出所开具非农业户口的户籍证明。我的户口所在地是北镇市,已打电话咨询户口所在地辖区派出所(广宁镇派出所),被告知现在不允许开具此种证明。所以我想咨询一下我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人社局需要证明而派出所不能给开具证明,还有没有其他部门能给开具此种证明?
咨询时间:2018-11-07 15:25:03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回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对《市长信箱》栏目的信任,收到您的来信后,我们按照有关规定,将来信转交北镇市公安局办理,北镇市公安局对此信办理情况反馈如下:
  经查,根据相关规定,按照实际居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派出所没有为其出具该证明符合规定。经请示该部门领导,按照为民服务、特事特办原则,查阅原始档案,可以出具统一登记“居民户口”前的户口性质证明,派出所不存在为难群众现象。
  再次感谢您的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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